印刷術是我國古代的四大發明之一。它和指南針、火藥、造紙共稱為我國古代的四大發明。把文字刻在陶器上的圖片印刷術的發明,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智慧的代表,它對人類文明的奉獻是不可估量的。因此,有人把印刷術稱為"文明之母",這是再恰當不過了。
那么,究竟什么是印刷呢?就字面含義而言,著有痕跡謂之印,涂擦謂之刷。用刷涂擦而使有痕跡著於其他物體,謂之印刷。 簡而言之,印刷便是出產印刷物的工業。印刷物的出產,與印章相似。先刻印章(版),后使印章(版)沾著上印油,再將印章(版)上的印油搬運于紙、帛、皮等承印物上,即成印刷品。
樹皮布印花圖就科學觀念而言,凡在物體上(狹義的僅就紙張而言)著有痕跡,而該痕跡(經多量仿制)能對光的照射發生反射或吸收作用,透過人眼,使人的視覺神經辨識出該痕跡的形狀與色彩,謂之印刷。
就文化觀念而言,印刷是表達及撒播人類思想的一種辦法。 我國古代印刷,系以毛刷醮墨涂布于印版之上,覆紙于版面,再用另一干毛刷在紙背輕刷之,則版上凸起的反向文字印墨,即在紙上印為正向文字墨印,因一刷即得一印,故稱印刷。